|
产品说明:
EPS消防应急电源是专门用于消防应急照明,消防事故照明,消防设施等一级负载的符合
消防标准的应急供电系统,该系统在应急状态下提供应急供电,代替发电机构成备用电源
根据应急电源所带负载的性质,我们把应急电源分成如下三类:
1)OYDE-L系列照明型消防应急电源
2)OYDE-LM系列照明动力混合型消防应急电源
3)OYDE-H系列变频动力型消防应急电源
设计原理和方案:
OYDE-L系列EPS:
当负载为白炽灯时,EPS容量=灯具容量总和;
当负载为电子镇流器日光灯,容量计算方法:EPS容量=电子镇流日光灯功率总和*1.1倍;
当负载为电感镇流器日光灯,容量计算方法:EPS容量=电感镇流日光灯功率总和*1.6倍;
当负载为金属卤化物灯或金属钠灯,容量计算方法:EPS容量=金属卤化物灯或金属钠灯功率总和*1.6倍;
当用OYDE-LM系列应急电源(EPS)带混合动力负载时,容量计算方法:
当LM系列应急电源带动力负载时,其EPS容量(KVA)应换算成KW,即乘以倍率0.7;
当带多台电动机且都同时启动时,则应急电源(EPS)的容量应按如下原则选择:应急电源容量=带变频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=带软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*2.5倍+带星三角启动电动机之和*3倍+直接启动电动机之和*5倍;
当带多台电动机且都分别单台启动时(不是同时启动),则EPS的容量应按如下原则选择:
应急电源容量=各个电动机功率之和,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电动机中直接启动的最大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容量的1/7;
星三角启动的最大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容量的1/4;
软启动的最大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容量的1/3;
变频启动的最大单台电动机功率不大于EPS;
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,则应按上述条件中的最大数调整EPS的容量,电动机启动时的顺序应为直接启动的在先,其次是星三角的启动,有软启动的再启动,最后是变频启动的再启动.
当用LM系列应急电源(EPS)带混合动力负载时,容量应按如下原则选择:
应急电源容量=各个电动机功率之和,但必须满足以下六条件,若不满足,则按其中最大的容量来确定EPS容量:
第一条:负载中有直接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/7;
第二条:负载中有星三角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/4;
第三条:负载中有软启动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/3;
第四条:负载中有变频启动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不大于EPS;
第五条: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当量功率之和不大于EPS容量.
注:电动机功率当量=变频且同时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+软启动且同时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*2.5倍+星三角且同时启动电动机之和*3倍+直接且同时启动电动机之和*5倍,若电动机前后启动时间机差大于1分钟均不视为同时启动.
第六条:同时启动的所有负载(含非电动机负载)的当量功率之和不大于EPS容量,同时启动的所有负载的功率之和=同时启动的非电动机负载总功率/功率因数+电动机当量功率.
用OYDE-H系列带负载时,EPS容量计算方法:
EPS容量=所带电动机功率容量
|